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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湘潭大学第七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4-12 16:04:10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在平时生活、学习、工作中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品格和毅力,提高综合素质,特开展湘潭大学第七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对平时生活、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充分展现我校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引导和激励广大学子全面发展,学有所成,成有所用,为我校大学生树立优秀的学习榜样,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一种自强不息的良好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湘潭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1. 评选内容及条件

        湘潭大学第七届自立自强先进个人及自强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初选名额20人,进入复选;复赛选出3名自强之星、7名先进个人,获得荣誉称号,并奖励自强之星2000/人,先进个人1000/人。

        创业之星:

       1)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 业精神;

       2)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3)创业初具规模,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成为某一领域的优秀代表。

        励志之星:

       1)家庭条件困难,并入库湘潭大学贫困生数据库;

       2)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励志榜样 。

        学术之星:

         1)学习成绩优异;

         2)有较强的自主学习意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 

         3)在学习上富有创新精神,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及工作,具有钻研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

    附:科研成果认定

        科研成果是我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湘潭大学为第一单位取得的高级别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获得授权和登记号的知识产权成果,获得政府机构、学校、广泛认可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学术奖项。以下除特别说明条款外,均要求受奖励学生为第一作者,湘潭大学为科研成果第一单位。

         1. 我校学生是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如导师(含副导师)为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时,学生视同第一作者。如学生在SCIE(一区/二区)、SSCIA&HCI、学校认定的一类期刊等高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湘潭大学为第二单位时,亦可列入;如正副导师为第一、二作者,学生为第三作者时,亦可列入。自然科学论文必须填写影响因子。

         2. 我校学生是著作的第一著作者、或副主编、或著作封面(或版权页)署名作者。如正副导师为第一、二著作者,学生为第三著作者时,亦可列入。

         3. 我校学生是知识产权成果的第一完成者。导师为第一完成者,学生为第二完成者时,学生视同第一完成者;正副导师为第一、二完成者,学生为第三完成者时,亦可列入。

         注:往届湘潭大学十佳自强先进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评选方法

          1.初选报名:

        1)以院系为单位,推荐本院系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各学院可自行结合具体情况组织本院学生申请、评比。对参选人进行筛选,推荐最优秀的候选人,推选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

    确定候选人名单后,需在本院网站以及本院宣传栏上公布三天,如无异议,则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否则,则需进一步考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负责的态度做出抉择;

    各学院应及时将最终候选人的所有材料,统一汇总交至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2室)进行全校范围内的差额评选,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参选权利;

       2)评选组委会办公室主动探访并推荐相关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也可由未被院系推荐的学生主动联系组委会办公室,经过评选小组考察从而获得推荐机会(若身边有未经院系推荐的,同时又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联系组委会办公室,经过办公室考察也可获得参评机会)。

          2.汇总初选:由学生工作处(部)组建评选组委会主任团携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委员会组成初审小组对材料,按三类自强之星进行评审,产生初选名单;

          3.复选公示:将进行网络投票环节,并组成由校(院)领导、学生组织代表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初选结果进行复选;

          4.公布名单:在全校张榜公布并在学工在线网站上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报送时间

          20164122016424

      

    .材料要求

          1.本科生候选人需填写《湘潭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请表》,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供入学以来总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干事提交,经学院认定并加盖公章)、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所获荣誉及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可另附加个人经历与自立自强事迹详细介绍,内容需详尽真实,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不得抄袭;

          2.研究生候选人需填写《湘潭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请表》,如实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供论文发表复印件、专利证书及所获荣誉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可另附加个人经历与自立自强事迹详细介绍,内容需详尽真实,字数要求在2000字左右,不得抄袭;

          3.候选人所附加的个人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统一使用宋体四号字,将纸质档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2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官方QQ邮箱。 2061860199@qq.com

          附件一:各院系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湘潭大学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申请表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湘潭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