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回报母校、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我校长沙校友会于2010年捐资设立“金桂”助学金,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做好2025年“金桂”助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参评学生名额:42人(见附件1);金额6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中的学生,无学术不端行为。
2.家庭经济情况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3.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行为文明,品学兼优,生活俭朴,懂得感恩。
四、评选程序
1. 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金桂”助学金评选工作。
2.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金桂”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且需在湘潭大学信息门户(https://portal2020.xtu.edu.cn)中的“学工系统(学生端)”进行线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23日—11月10日,具体流程及要求见附件4。
3. 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按要求上报材料。
4. 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部)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经审定无异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1. 报送材料:《2025年“金桂”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5年“金桂”助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纸质支撑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2.报送时间:各院(部)于2025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档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58292704@ xtu.edu.cn。
3. 受助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须给资助人或学校写一份“总结信”,如实介绍自己对资助款的使用及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附件:1. 2025年“金桂”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5年“金桂”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 2025年“金桂”助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4. 2025年“金桂”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