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突出对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的培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我校设立“伟人之托”奖助学金。为充分发挥“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含兴湘学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 政治思想素质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异;
3. 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无违反校纪校规、无受纪律处分等情况;
其他具体申请条件见《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三、评选名额及奖助金额
(一)奖学金
1、参评本科生必须为在校全日制2022、2023、2024级学生,名额45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金额4000元/人。
2、参评研究生必须是学制年限内且档案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名额22人,金额5000元/人,博士名额13人,10000元/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
申请“伟人之托”奖学金的研究生无挂科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当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参与此次评选。
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学位授予要求制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申请“伟人之托”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二)助学金
助学金参评学生为湘潭大学2022、2023、2024、2025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已入库未获得其它助学金者优先)。名额90人(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2),金额2000元/人。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指标单列,具体评选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实施。
四、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学校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工作。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附相关材料,且需在湘潭大学信息门户(https://portal2020.xtu.edu.cn)中的“学工系统(学生端)”进行线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1日—11月25日,具体流程及要求见附件6。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生的相关表格,各学院做好评审工作。
3.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初审名单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部)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本科生评审材料提交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评审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
4.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部)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并将审定名单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送时间
本科生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评审相关纸质材料至湘潭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58292704@ xtu.edu.cn。
研究生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评选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放至jyb@xtu.edu.cn。
附件:1. 湘潭大学“伟人之托”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2. 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 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 2025年“伟人之托”奖助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
5. 2025年“伟人之托”研究生奖学金成果汇总表
6. 2025年“伟人之托”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湘潭大学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