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湘潭大学“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小组)”评选活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湘潭大学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小组)、英语辅导员(小组)。
二、申报条件
(一)、“洋光优秀养成教育辅导员”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所辅导班级学生的成绩良好,活动开展情况良好,心理健康良好,道德优良等;
3.较好地履行养成教育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记录完好,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寝室,召开主题班会,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各种培训,为推动本学院养成教育辅导员工作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洋光优秀英语辅导员”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所辅导班级学生英语实际应用能力明显提高,在各类英语竞赛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CET4通过率名列前茅;
3.较好的履行英语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记录完好,积极开展各类课外英语辅导活动,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各种培训,为推动本学院英语辅导员工作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小组”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申报优秀养成教育辅导员小组,要求学院2018-2019学年新生班级平均到课率不低于93%、学院平均挂科率不高于25%、学院CET4平均过级率不低于75%;
2.申报优秀英语辅导员小组,要求学院CET4平均过级率不低于80%;
3.原则上,新生总人数500(含)以上学院可同时申请洋光优秀养成教育辅导员小组、洋光优秀英语辅导员小组;
4.学院重视程度高、组织措施落实到位、活动开展积极、工作有特色、取得较好成绩等。
三、评选指标
1.“洋光优秀养成教育辅导员”名额不超过养成教育辅导员总人数的20%,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2.“洋光优秀英语辅导员辅导员”名额不超过英语辅导员总人数的20%,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3.“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小组”共10个(英辅小组、养辅小组各5个)。
四、评选办法
1.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由各学院学工办按照评选指标进行评选推荐,报学校统一审定。
2.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小组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自由申报,学校统一组织现场评选。评选通过现场述职+工作成果展示的方式进行。请参评小组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内容包括活动的开展、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取得的成绩等),选派一名学生代表参加现场评选。(现场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选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在各学院进行评选推荐,5月20日(周一)之前将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申请表(附件2)、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申请汇总表(附件3)、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小组申请表(附件4)、PPT、小组参评学生代表推荐表(附件5)(加盖学院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服务大楼310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52926520@qq.com。联系人:王老师 58292126
六、奖项设置
1.“洋光优秀养成教育辅导员”:600元/人
2.“洋光优秀英语辅导员”:600元/人
3.“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小组”:1500元/组
七、其它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要把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再教育、再总结、再提升的过程,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推动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推进我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的积极发展,进一步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2.各学院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性与定量、平时记载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真正选拔出学生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可信、可学的优秀榜样,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优秀名单经审定后,报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