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2019-2020学年湘潭大学“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评选活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湘潭大学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英语辅导员(小组)。
二、申报条件
(一)“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所辅导班级学生的成绩良好,活动开展情况良好,心理健康良好,道德优良等;
3.较好地履行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记录完好,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寝室召开主题班会,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各种培训,为推动本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洋光优秀英语辅导员”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2.所辅导班级学生英语实际应用能力明显提高,在各类英语竞赛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CET4通过率名列前茅;
3.较好的履行英语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记录完好,积极开展各类课外英语辅导活动,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各种培训,为推动本学院英语辅导员工作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申报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要求学院2019-2020学年新生班级平均到课率不低于92%
2.申报优秀英语辅导员小组,要求学院CET4平均过级率不低于80%;
3.学院重视程度高、组织措施落实到位、活动开展积极、工作有特色、取得较好成绩等。
三、评选指标
1.“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名额不超过学生辅导员助理总人数的20%(详见附件1);
2.“洋光优秀英语辅导员”名额不超过英语辅导员总人数的20%(详见附件1);
3.“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共10个(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英辅小组各5个)。
四、评选办法
1.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由各学院学工办按照评选指标进行评选推荐,报学校统一审定。
2.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以学院为单位,由各学院自主申报,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五、评选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在各学院进行评选推荐,6月7日之前将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申请汇总表(附件3)、洋光优秀学生辅导员助理小组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服务大楼308室),电子版发送至该邮箱741406201@qq.com。联系人:邓老师 58292081
六、其它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要把评选推荐的过程变成再教育、再总结、再提升的过程,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推动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推进我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的积极发展,进一步促进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
2.各学院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性与定量、平时记载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真正选拔出学生辅导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可信、可学的优秀榜样,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优秀名单经审定后,报学校发文表彰,并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