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 评选名额:共926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
2.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参评当学年度必修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科目;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 学生工作部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2.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上学年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用于初审存档)。
3. 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在院(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 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部根据院(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经审定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 报送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具体要求见附件4。
2. 报送时间:各学院(部)于2025年10月21日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58292704@ xtu.edu.cn。
附件:1.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
初审名单汇总表
4. 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
注意事项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