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通过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在籍学生。全日制在校在籍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专项助学金,故本次评选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1. 评选名额:共6232人(具体名额见附件1)。
2.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分三等:一等48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600元;国家助学金分秋季和春季两次对半发放)。
三、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选程序
1. 学生工作部下发通知,启动湘潭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
2.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3. 学院(部)初审公示。各学院(部)严格按要求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在院(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
4. 学校审定公示。学生工作部根据各学院(部)报送的获国家助学金初审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经审定无异议,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
1. 报送材料:《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2. 报送时间:各学院(部)于2025年10月24日前按要求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58292704@ xtu.edu.cn。
附件:1. 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 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
汇总表
4. 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注意事项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