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湘潭大学第十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欢迎您访问湘潭大学学工部

热门搜索:

关于开展湘潭大学第十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7-11-23 17:17:35

各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湘潭大学第十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湘潭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项目

数量(个)

奖励办法

示范寝室

8

校级荣誉+400元奖金

文明寝室

40

校级荣誉+200元奖金

三、活动要求

(一)宣传

各学院(系)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在20171124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向学院(系)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做好申报的前期工作准备,营造文明寝室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

各学院(系)依据院内优秀寝室的评选,推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寝室参加评比,相关资料由学院生活部于121日前统一上交给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服务大楼308,联系方式:58292081

(三)初审

122,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125日至1211日学生自管会工作人员将采取下寝突击检查、复查等方式进行确认。1212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入围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并在官方QQ、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评定

1213,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四、注意事项

文明寝室评比细则见附件一,所有参加评比的寝室务必在121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以及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二和寝室成员资料,寝室介绍,寝室成员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寝室成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班级排名等)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服务大楼308)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商学院

15

信息工程学院

10

机械工程学院

8

化学学院

6

公共管理学院

6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6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6

文学与新闻学院

5

化工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环境与资源学院

5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5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4

历史系

4

艺术学院

4

哲学系

2

国际交流学院

2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1122




附件一:文明寝室评选条件及细则

附件二:湘潭大学第十届社区文化节之“文明寝室评比”报名表

附件三:文明寝室报名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