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湘潭大学第十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湘潭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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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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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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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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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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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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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荣誉+4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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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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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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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荣誉+2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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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要求
(一)宣传
各学院(系)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在2017年11月24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向学院(系)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做好申报的前期工作准备,营造文明寝室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
各学院(系)依据院内优秀寝室的评选,推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寝室参加评比,相关资料由学院生活部于12月1日前统一上交给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服务大楼308),联系方式:58292081。
(三)初审
12月2日,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12月5日至12月11日学生自管会工作人员将采取下寝突击检查、复查等方式进行确认。12月12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入围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并在官方QQ、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评定
12月13日,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四、注意事项
文明寝室评比细则见附件一,所有参加评比的寝室务必在12月1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系)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以及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二和寝室成员资料,寝室介绍,寝室成员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寝室成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班级排名等)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服务大楼308)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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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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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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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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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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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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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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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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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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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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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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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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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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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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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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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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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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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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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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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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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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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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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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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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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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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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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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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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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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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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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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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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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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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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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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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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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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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一:文明寝室评选条件及细则
附件二:湘潭大学第十届社区文化节之“文明寝室评比”报名表
附件三:文明寝室报名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