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学生文明寝室创建是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学生理想信念的树立、高尚品德的培育、文明行为的养成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创建一个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寝室生活环境,促进我校文明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湘潭大学第十四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1.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全校本科学生寝室;
2.文明寝室创建优秀组织奖:各二级学院。
二、奖项设置
将评选出“示范寝室”20间;“文明寝室”50间;文明寝室创建优秀组织6个。
三、申报条件
(一)“文明寝室”申报条件
1.寝风建设:寝室氛围积极向上,蓬勃朝气,寝室成员间和谐相处、友爱互助;寝室成员能够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具有良好的寝室风气。
2.学风建设:寝室学习氛围好,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寝室成员注重科学文化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学习目的明确。
3.内务卫生:寝室整洁、美观、大方,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符合《湘潭大学本科生寝室卫生建设方案》要求,且参评寝室在2021年学校卫生检查中无不良记录。
4.安全秩序:寝室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寝室内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汇报并防范;寝室内无留宿外人及经商现象。
5.遵章守纪:寝室成员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寝室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学习生活秩序,无违章用电、私自校外住宿等违纪行为。
6.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各类寝室文化建设活动,寝室具有特色文化氛围。
(二)“示范寝室”申报条件
“示范寝室”在符合“文明寝室”条件的基础上,能够在全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校将组织复评择优选出示范寝室。
(三)“文明寝室创建优秀组织奖”申报条件
1.重视“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在学生当中能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并组织开展系列创建活动。
2.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日常寝室建设工作,日常工作扎实推进,本年度本院学生寝室检查合格率高,能及时对不良寝室进行整改。
3.结合本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学院特色“文明寝室”系列活动,工作资料完备,成效显著。
4.分管领导、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寝室,检查指导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5.学生参与“文明寝室”建设积极性高,寝室文明建设整体水平高。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自建自评阶段:11月25日至12月3日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引导学生按时完成申报前期准备工作,营造文明寝室创建的良好氛围。并根据指标(附件1)推选参评寝室。原则上男、女寝室数量要均衡,混合寝室以人数居多的学院为推荐单位。
(二)学校检查复评阶段:12月3日至12月12日
学校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学院申报寝室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按照检查分数,并综合相关情况,评选出二十间寝室为示范寝室。文明寝室以各学院自行检查及考核为主,学校将随机抽查,抽查中对发现使用违章用电、饲养宠物等不文明现象的寝室实行一票否决。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中旬
学生工作部(处)对最终评选的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对文明寝室创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寝室给予表彰。
五、相关要求
1.本次评比工作时间紧迫,各学院要抓紧落实,适时完成材料准备、审核、上报等工作,要坚持将文明寝室创建与寝室日常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促进公寓良好秩序的养成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2.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学院应根据申报条件组织初审,依据指标要求择优上报。
推荐寝室需填写《第十四届社区文化节之“文明寝室评比”寝室报名表》(附件3),并提交佐证材料;参评“文明寝室创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需填报《文明寝室创建优秀组织奖申请表》(附件4),并附带佐证材料。
3.材料上报时间:12月3日下午4点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服务大楼N308),电子版发送至1300487328@qq.com。逾期不予受理,学院上交材料的及时性和完整度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评选依据。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湘潭大学第十四届文明寝室评比学院推荐指标
附件2:第十四届社区文化节之“文明寝室评比”推荐名册
附件3:第十四届社区文化节之“文明寝室评比”寝室报名表
附件4:文明寝室创建优秀组织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