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加强寝室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湘潭大学第十二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湘潭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项目 |
数量(个) |
奖励内容 |
示范寝室 |
20 |
校级荣誉+400元奖金 |
文明寝室 |
60 |
校级荣誉+200元奖金 |
文明寝室创建 优秀组织奖 |
5 |
奖状+1000元奖金 |
三、活动要求
(一)宣传
各学院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各种渠道向学院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做好申报的前期工作准备,营造文明寝室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
各学院依据院内优秀寝室的评选,推选出规定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一)的优秀寝室参加评比,相关资料(包含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准备的文明寝室创建资料)由学院于11月20日前统一上交给学生管理科(服务大楼308)。
(三)初审
11月22日,学生管理科对各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11月22日至12月10日学生自管会工作人员及带队老师将采取下寝突击检查、复查等方式进行确认。12月12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入围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并在官方QQ、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评定
12月15日,学生工作部(处)对报送的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四、注意事项
文明寝室评比细则见附件二,所有参加评比的寝室务必在11月20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四)以及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三和寝室成员资料,寝室介绍,寝室成员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寝室成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班级排名等)交至学生管理科(服务大楼308)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湘潭大学第十二届文明寝室评比学院推荐指标
附件2:湘潭大学第十二届文明寝室评选条件及细则
附件3:湘潭大学第十二届优秀寝室报名表寝室版
附件4:湘潭大学第十二届优秀寝室报名总表院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