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湘潭大学第十一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湘潭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 项目 | 数量(个) | 奖励内容 |
| 十佳寝室 | 10 | 校级荣誉+400元奖金 |
| 优秀寝室 | 50 | 校级荣誉+200元奖金 |
三、活动要求
(一)宣传
各学院(系)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在2018年11月24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向学院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做好申报的前期工作准备,营造文明寝室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
各学院(系)依据院内优秀寝室的评选,推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寝室参加评比,相关资料由学院生活部于11月27日前统一上交给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服务大楼306)。
(三)初审
11月29日,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12月1日至12月7日学生自管会工作人员将采取下寝突击检查、复查等方式进行确认。12月8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入围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并在官方QQ、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评定
12月9日,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四、注意事项
文明寝室评比细则见附件一,所有参加评比的寝室务必在11月27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以及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二和寝室成员资料,寝室介绍,寝室成员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寝室成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班级排名等)交至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服务大楼n306)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 商学院 | 15 |
| 信息工程学院 | 10 |
| 机械工程学院 | 8 |
| 化学学院 | 6 |
| 公共管理学院 | 6 |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6 |
|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 6 |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5 |
| 化工学院 | 5 |
| 外国语学院 | 5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5 |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5 |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5 |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4 |
| 碧泉书院 | 4 |
| 艺术学院 | 4 |
| 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学院) | 4 |
| 国际交流学院 | 2 |
|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 2 |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一:文明寝室评选条件及细则
附件二:文明寝室评比报名表
附件三:优秀寝室报名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