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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湘潭大学第十一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8-11-22 16:41:10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创建规范、整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加强学生社区文化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湘潭大学第十一届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湘潭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项目

数量(个)

奖励内容

十佳寝室

10

校级荣誉+400元奖金

优秀寝室

50

校级荣誉+200元奖金

三、活动要求

(一)宣传

各学院(系)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在201811月24日前,通过各种渠道向学院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做好申报的前期工作准备,营造文明寝室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

各学院(系)依据院内优秀寝室的评选,推选出规定名额的优秀寝室参加评比,相关资料由学院生活部于1127日前统一上交给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服务大楼306)。

(三)初审

11月29日,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寝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121日至12月7日学生自管会工作人员将采取下寝突击检查、复查等方式进行确认。12月8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初步确定示范寝室、文明寝室入围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并在官方QQ、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评定

12月9日,学生工作部(处)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报送的示范寝室、文明寝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并进行表彰。

 四、注意事项

文明寝室评比细则见附件一,所有参加评比的寝室务必在1127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三)以及相关纸质材料(附件二和寝室成员资料,寝室介绍,寝室成员荣誉证书的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寝室成员取得的职业资格证的复印件,班级排名等)交至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服务大楼n306)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各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商学院

15

信息工程学院

10

机械工程学院

8

化学学院

6

公共管理学院

6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6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6

文学与新闻学院

5

化工学院

5

外国语学院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

环境与资源学院

5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5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4

碧泉书院

4

艺术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学院)

4

国际交流学院

2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2

湘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11月22日

 

 

 

附件一:文明寝室评选条件及细则

附件二:文明寝室评比报名表

附件三:优秀寝室报名总表